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

罗成
2017-01-03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
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系统电大(分校),直属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和公正,创建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校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根据《四川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5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与注册
1.我校录取的成人新生,持《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录取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和要求到县级电大(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市州电大对所辖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在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信息注册工作,省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完成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3.新生入学3个月内,市州电大、县级电大(教学点)辅导学生在学信网注册学信网账号、关联个人信息、核实学信网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发现注册信息有问题的,市州电大应及时向省校提交信息更正材料。省校对专升本学生开展前置学历清查工作,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转专业
学生应当按照录取的专业、学习形式和学制完成学业,如确有需要转专业的,由学生向所在县级电大(教学点)提出申请,市州电大根据本校开设专业情况初审后报省校审批。
1.超出学制年限学生、毕业年级学生和招生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不予转专业。
2.同层次不同科类、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的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3.学生由艺体类专业转入非艺体专业,其招生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当年非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提供盖有当地成招部门鲜章的成考成绩单;由非艺体类专业转入艺体类专业,必须经学校进行相应的专业加试,提供盖招生部门鲜章的艺考加试成绩单,填写“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艺体专业转入非艺体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由省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允许转专业。
4.学生在有效学籍年限内,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不允许二次转专业。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市级电大向省校报送盖有该校鲜章的“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省校每年3月和9月受理学生转专业事宜。
三、转学
1.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1)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
(2)毕业年级或超出学制年限的。
(3)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4)无正当理由的。
(5)应予退学。
2.办理程序
(1)在本省电大系统内转学,学生须填写“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市州电大、县级电大(教学点)和转入市州电大、县级电大(教学点)同意后,省校进行学籍异动。
(2)在本省范围内转学,学生须填写“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两校同意,由转入学校报教育厅,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3)学生跨省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3.省校每年3月和9月接收转学材料,每年4月和10月集中上报教育厅审核。
四、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
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详细陈述变更理由,并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在校生基本信息修改确认暂行办法》的要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省校于每年的6月和12月接收材料并上报教育厅审核。
五、毕业信息核对
市州电大、县级电大(教学点)在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前,应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学信网学籍注册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以确保最终学历注册信息的准确性。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勘误。省校办理毕业证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学历勘误。
各市州电大须结合本通知精神,加强对县级电大(教学点)的指导工作,加大对学籍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责任意识教育,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共同确保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向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方向推进。

附件: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校际)
2.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
(校内)
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名单
汇总表
5.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艺体专业转入
非艺体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
6.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基本信息
变更申请表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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